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贯彻落实党委、组织部部署的重要工作,分析党员、群众思想动态,研究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措施。
2、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文件及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报告支部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讨论通过接收新党员及党员的奖励与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增补和撤换支部委员。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的落实措施,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协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评议党员领导干部。
4、党课:党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课一般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及其他专题教育。党课教育要依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基本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
5、“三会一课”都要分别建立专项记录簿,认真做好记录。支部的活动记录由党支委书记随时组织抽查。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有时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3、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持。
4、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5、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要问题,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6、所有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内容,应注意保密。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评议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先锋模范作用是否不断增强和发挥,经过评议,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2、评议内容:以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规党法为标准,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实际,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评议程序:各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各小组参照评议的内容组织党员进行个人小结和互相评议,确定每个党员定格的类别上报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各类别党员名单,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上报校党委审批。
4、评出四个类别的党员,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积极开展党内工作,提高我院党建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按照学校党委的规定和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认真回顾和找准半年来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和目的,并将议题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做好会前的谈心工作。
3、召开会议之前应将会议主要议题、准备情况和会议召开时间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4、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敢于揭露矛盾、正视问题,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将民主生活会开成座谈会或工作汇报会。
5、民主生活会要确定整改措施,以达到增强党性、促进团结、促进工作,加强监督的目的。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所在支部决定。
2、党员要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活动和义务劳动活动。
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5、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党总支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