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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统考周11周监考安排

发布时间:2014-11-11    点击数:

统考周监考须知

1、请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准时参加监考。

2、合理布置考场,随机调整考生的座位或按学号自然顺序就座。要求学生清理桌面和抽屉,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下发,保证每个考生只有一张草稿纸。

3、发卷前提醒学生出示一卡通参加考试(如果一卡通丢失请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丢失者请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或到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组织学生签到,并宣读“考场规则”中主要条款,重修班的监考教师请提醒考生在有效试卷的首页标注任课教师姓名。

5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巡视考场,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例如:玩手机、看书看报、聊天、批阅试卷、外出抽烟等。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当中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停止该生考试,没收试卷,做好记录,并保留作弊资料。及时报告巡视人员。

7、收卷时注意清点试卷份数,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及考场记录单返送至发放试卷地点,不得私自带走或将试卷交任课教师,如需领取试卷请到试卷收发处签字。

8本次课程教学测评采用考试前评测,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纳入考试时间,请先发测评卡,考生测评完成后再开始发放试卷。

注:请监考老师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第13教学楼考场在1-205领取13教考试的考场号为:1-70166-236292-355405-468520-581598-651664-721736-769785-880);56教学楼考场在5-101领取56教考试的考场号为:71-165237-291356-404469-519582-597652-663722-735770-784

教务处

11周统考周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安排

11周一(1117日)

课程名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著作和重要文献选读

上午9:0011:00

1-608

李金蓉、数统1

11周二(1118日)

课程名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上午9:0011:00

1-609

江滨、机械1

11周三(1119日)

课程名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2014级校规校级考试

上午9:0011:00

1-508

李金蓉、计算机1

11周四(1120日)

课程名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教师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上午9:0011:00

1-607

赵红、计算机1

注:请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至善楼106室领取试卷。

附件:第11周本科生课程监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