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须知
注:请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花溪校区在1-205领取,领取试卷时请报所监考的考场号。
1、请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准时参加监考。
2、合理布置考场,要求学生清理桌面和抽屉,严禁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下发。
3、发卷前提醒学生出示一卡通参加考试(如果一卡通丢失请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丢失者请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或到所在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由于补考科目众多,监考安排的考试时长为都是120分钟,如个别科目不是标准时间请以试卷上的时长为准。
5、组织学生签到(签到位置在试卷袋考试名单最后一栏),并宣读“考场规则”中主要条款。
6、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巡视考场,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例如:玩手机、看书看报、聊天、批阅试卷、外出抽烟等。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停止该生考试,没收试卷,做好记录,马上通知教学1-205教学准备室人员。
8、收卷时注意清点试卷份数并填写补考监考须知单,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及补考监考须知单返送至发放试卷地点,不得私自带走或将试卷交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