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党支部研究、支部大会投票决议,拟确定高石磊、李小燕2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按照《中共重庆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重理工委〔2010〕90号)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学位 |
类别 |
单位 |
学生社会工作/教工职务、职称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是否参加积极分子党校培训 |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时间 |
1 |
高石磊 |
男 |
19811028 |
研究生 |
博士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副教授 |
20181215 |
20190311 |
是 |
20200415 |
20200619 |
2 |
李小燕 |
女 |
19851127 |
研究生 |
博士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讲师 |
20190225 |
20190311 |
是 |
20200415 |
20200619 |
二、公示期限
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党总支电话:023-62563097 电子邮箱:1125177350@qq.com 地址:花溪校区中山图书馆906室
党委组织部电话:023-62563043 电子邮箱:zzb@cqut.edu.cn 地址:花溪校区明德楼317室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二)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