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选拔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岗位及人数
业务科室名称 |
岗位名称 |
人数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 |
副主任/主任 |
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
副主任/主任 |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
副主任/主任 |
1 |
二、选拔聘任原则
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聘任工作必须遵守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聘任条件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理工发〔2016〕81号),任用业务科室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3. 近二年(不足二年按实际考核年度掌握)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
5.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院内公开推荐
采取本人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内公开推荐。本人自荐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自荐表》(附件1);由教研室成员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民主推荐表》(附件2)。请自荐人将附件1,马原、纲要、思修等教研室老师将附件2电子版,在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前发送至办公室李金蓉老师(微信、邮件均可)。
(二)酝酿、考察并提出拟任职人选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依据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根据考察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
(三)公示
学院将拟任职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期内,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意见。
(四)报批备案
学院将《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拟任职人员汇总表》《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拟任职人员考察表》报人事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任职。
学校下发文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自荐表.doc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岗位民主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