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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全院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选拔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岗位及人数

业务科室名称

岗位名称

人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

副主任/主任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

副主任/主任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副主任/主任

1

二、选拔聘任原则

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聘任工作必须遵守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聘任条件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理工发〔201681),任用业务科室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3. 近二年(不足二年按实际考核年度掌握)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

5.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院内公开推荐

采取本人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内公开推荐。本人自荐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自荐表》(附件1);由教研室成员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民主推荐表》(附件2)。请自荐人将附件1,马原、纲要、思修等教研室老师将附件2电子版,在2021311日(星期四)前发送至办公室李金蓉老师(微信、邮件均可)。

(二)酝酿、考察并提出拟任职人选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依据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根据考察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

(三)公示

学院将拟任职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期内,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意见。

(四)报批备案

学院将《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拟任职人员汇总表》《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拟任职人员考察表》报人事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任职。

学校下发文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39

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自荐表.doc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处级单位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岗位民主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