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重理工委发〔2018〕60号)、《中共重庆理工大学纪委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重理工纪委发〔2018〕9号)、《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计划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以及“2018年下半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党员组织生活和支部主题党日计划”的安排,学院党总支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2点在图书馆911召开了10月份教职工政治学习暨党员大会。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刘纯明老师主持,全院教师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党课由刘纯明书记对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讲解和导学。首先,刘纯明书记从历史、背景和现实三个维度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其次,从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的基本结构、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修订的主要特点三个方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并重点讲解了党员同志们应知应会的党建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最后,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就如何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贯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倡导与会的每一位党员同志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经过此次党课集体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老师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意识,进一步认清了作为党员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与敢担当、善作为结合起来,自觉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努力在“有守”中实现“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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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明书记对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讲解和导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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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进行10月份政治理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