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于12月10日下午2点在中山图书馆911会议室召开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暨党员大会。会议由学院党总书记刘纯明主持,学院全体教师和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暨党员大会共有四项内容:首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理论学习(专家导学和专题微党课)。此次专题理论学习邀请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主任张晓刚副教授专题讲解。张老师从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五个重大关系、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主要内容等方面系统深入阐释了“习近平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及其重大意义,并与老师们分享了自己的研究心得与体会。其次,刘纯明书记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杨雪峰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重理工委发[2018]86号)和《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王建东、张晓春、覃正杰、李志雄同志在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重庆理工大学党委工作动员会上讲话的通知》(重理工委发[2018]8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集体学习领会了杨雪峰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第三,按照学校要求,就2017年度中管党费、市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党内公示。最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最年长的邓乐元老师带领全体教师以诵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方式发出集体倡议,宣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的职业初心和不懈追求。
通过此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推动了我院教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和阐释研究,加强了教师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老师们的共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体系,转化为思政教师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文·图/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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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明书记传达学习重理工委发[2018]86号)和(重理工委发[2018]8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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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刚副教授专题阐释“习近平关于改革的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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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乐元老师带领全体教师诵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