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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6 点击数:
各位老师:接研究生处通知,现可申请本学期的助教岗位。设立原则是上学期本科评教结果排名在前50%,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量超过本学期应承担教学工作量的20%(本学年应承担教学工作量的一半,教授180/年,副教授240/年),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可提出助教设岗申请。请愿意申请的老师在9月21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办公室。